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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的特点

  企业劳动争议是发生在企业内部的企业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利益争端或纠纷。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 有特定的争议当事人。就是也只能是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即一方是企业管理者及其代表,另一方是企业劳动者及其代表。只要也只有劳动者及其代表与企业管理者及其代表之间通过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他们才可能成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只有发生在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的争议,才是企业劳动争议。若争议不时发生在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即使争议是围绕企业劳动问题展开的,也不属于企业劳动争议。
  2、 有特定的争议内容。企业劳动争议包括了十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围绕经济利益而发生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矛盾和争议。显然,只有围绕经济利益而发生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才是企业劳动争议。
  3、 有特定的争议手段。争议手段是执政以双方当事人坚持自己主张和要求的外在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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