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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现代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社会保障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也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是在传统的单一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国家根据不同的经济保障目标,综合运用各种养老保险形式而构成的现代养老保险体系。它的基本特点是将各种养老保险方式有机结合在一起,相互补充,以实现国家总体老年经济保障目标。这是在发达国家产生和发展的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的保险制度,此外,职工合作式养老保险等形式也包括在该体系之内。独立的看,它们是一种特定的保险形式,但从体系的角度看,他们又是在现代养老保险制度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发挥着不同作用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国际比较流行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行三层次划分法:
  第一层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筹资或由雇主、雇员共同缴费,并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这一层次的覆盖面是全部就业者,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主要目的是保障老年退休人员的收入能相当于或略高于贫困线水平,基本保持在最低生活需求。国外称这种制度为“政府提供的社会安全网”,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二层次:企业养老金制度,也称职业年金或私人年金。式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由雇主一方缴费或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第二层次的覆盖面低于第一层次,重点是有酬就业者。保险金的筹集和支付方式因国家和企业而异。建立的目的主要是减少第一层次的负担,保证能为退休者提供基本养老金以上的收入。从性质上看它主要是一种企业行为。
  第三层次: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向商业性保险机构投保。
  企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之为补充性保险,是就三层次保险制度之间的关系而言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以收入再分配为特征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它最能体现社会保险中的公平和救济原则,为那些无法通过自我积累(企业和个人)实现养老保险目标的低收入劳动者提供最低收入保障。同时,它还有助于克服通货膨胀风险和难以预测的经济波动风险,保障劳动者实现最低限度退休经济保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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