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l.gif (389 bytes)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目录
证明人

  证明人制度就是要求求职者提供若干可以给予更详细信息的证明人名单,然后向证明人咨询以检查求职者资料的一种方法。空缺职位应聘者通常需要指明至少一位证明人。
  证明人适用于当应聘者出现在筛选后的名单上,并已被考虑受聘担当某项工作的时候。在对应招者进行完面试及各种测试之后,正式决定录用之前,为对应招者有更为深刻的了解,公司应向公司内外征询有关拟录用对象的意见,通常是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主要是从求职者提出的证明人那里搜集资料,包括求职者以前的就职单位。背景调查的强度取决于招聘职位的职责水平。
  征询意见可以采取当面征谒、电话征询、书面征谒(常采用表格形式)等方式。
  作为一种选拔方式,证明人的缺点是:
  与从前任雇主处获得信息有关的一个问题是,他们一般不愿披露这些资料。
  (1) 由应聘者提名证明人。实际上,每个人都提供三四个愿意赞美他(她)的人的名单,而证明人往往很不情愿发表书面性的反面意见。
  (2) 在不少情况下,从证明人那里得到的信息缺乏真实性,特别是在证明人除了受聘时间外无法提供其它情况的时候。比较可靠的一种证明形式是针对潜在雇主所列的一系列问题做出针对性答复。

 

02.jpg (8806 bytes)

    关于本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整理制作
欲求更多经济管理类电子书,请光临

http://www.etosoft.com/